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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华体会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01 04:28:26

产品介绍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总股本1,356,921,3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以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经营事物的规模涵盖输配电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检测、相关设备成套、服务与工程承包,核心业务为高压开关业务、配电网开关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开关产品运维检修业务。基本的产品为72.5kV~1100kV SF6气体绝缘封闭式组合电器(GIS/H-GIS)、72.5kV~1100kV SF6罐式断路器开关设备(T-GCB)、72.5kV~1100kV敞开式SF6断路器、10kV~1100kV交流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10kV~1120kV直流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220kV~1100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GIL)、高压电极式电锅炉、复合绝缘子、SF6气体回收充放装置,12kV~40.5kV空气/气体绝缘开关柜、12kV~40.5kV环保型充气柜、12kV环网柜、10kV配电变压器、ZFN13-40.5封闭式组合电器、12kV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低压综合配电箱、配电终端、12kV~40.5kV真空灭弧室等产品,能够很好的满足我国电网建设对开关设备及配套服务的全部需求。

  公司以“提质增效”为总体目标,不停地改进革新采购模式,强化内部控制,采购质效持续提升。一是常态化对铸件、焊接件等大宗物资开展集中公开采购,发挥规模优势,稳定供应渠道。二是灵活制定采购策略,采用“公开入围+批次竞价”、工业品超市平台等,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三是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初次品及供应商评价、违约解决方法等,集采方案策划能力持续提升。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准策划排产,全力保障生产履约。一是构建以年度生产大纲、主排产计划为主的“四级计划”模式。二是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机制,着力优化生产资源配置,确保里程碑按期执行。三是灵活制定生产策略,对非核心部件进行生产性和工艺性委外,成套能力明显提升。四是持续压降装配费用,开展回收物资再利用、修旧利废以及消辅材料限额领用等工作,大力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国内客户最重要的包含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央企能源集团、地方电力公司及大型工业用户,客户采购方式较为集中。营销工作由市场部门牵头实施,采取点对点的直销方式,重大市场决策由公司专业委员会评审确定,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和专业管控提升市场业绩。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先行”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久经检验的基本规律。在经济转型升级、能源清洁转型的新形势下,电力在能源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作用更加显著。开关设备需求与电力行业发电装机及电源、电网建设紧密关联,公司产品大多数都用在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和工矿企业等用户)的控制和保护,既可根据电网运行需要将一部分电力设备或线路投入或退出运行,也可在电力设备或线路出现故障时将故障部分从电网快速切除,来保证电网中无故障部分的正常运行及设备、运行修东西的人的安全。配电网设备是用来接受、输送和分配电能的电气设备,在电力网分配电能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关设备及配电网设备是很重要的输配电设备,其安全、稳定运行对电力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根本原因。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变化趋势,反映出虽疫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以及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逐步落地,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持续取得明显成效,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中电联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699亿元,同比下降6.2%,主要因电网企业提前一年完成国家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占电网投资比重达44.3%的35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同比下降20.2%。全国完成跨区送电量61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跨省送电量15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预计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增长6%-7%。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安全质量形势稳定。严格落实2020年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实施“三个必须”各项措施。修订并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全员安全履责体系。增强“四个最”意识,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一下一上”阶段任务,开展安全巡查、突击夜查、“四不两直”安全督查等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实现多项业务一体化管控,安全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强化“四个一”质量理念,深入开展“党建+零缺陷”活动,选树标杆班组。建立质量积分联动机制,开展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荣获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1个、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4个,获评国家电网公司班组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试点示范班组2个。

  产业布局持续优化。高压板块坚持高质量创新发展,优化产品线业务组织架构和布局,推进绝缘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机构产业提升计划,经营活力持续释放。配电网板块深入实施“一厂一策”高水平发展各项措施,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内部生产协作,统筹产品资质完善,有力支撑市场开拓;加快新产品产业化,新一代模块化开关柜实现工程应用。新兴起的产业板块加快培育,实施全网500千伏及以上开关备品备件一体化服务,建成国内首个开关设备三维全息培训基地,首台30兆瓦电极式电锅炉成功投运,实现国内首个高海拔场景GIL应用。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依据“行稳致远”技术总方针,以“项目作实,资金用好”为原则,做好当期产品改进和长远技术规划。成功研制世界首台1100千伏环保型GIL、国内首台126千伏无氟环保型GIS,标志着公司在输电等级环保型开关产品研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550千伏、800千伏、1100千伏新一代GIS产品全面实现工程化应用。1100kV复合套管、世界首台252千伏高速开断断路器实现挂网运行。GIS、GCB等产品在高端市场成功应用。绝缘拉杆、控制阀等61种关键核心零部件打破技术垄断。3种新产品被列为年度国家第一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项目。特高压套管攻关项目荣获国家电网公司科学技术创新特殊贡献奖。

  市场营销成效显著。深化营销体系建设,完善营销组织架构,构建差异化考核体系。规范项目评审、资金回收、生产履约联动机制,提升市场管理上的水准。国内市场保持稳定,特高压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中标世界直流输电领域创新工程—白鹤滩至江苏特高压项目。运维检修“一键顺控”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克服境外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承建埃塞俄比亚铁路供电线路项目,实现非洲市场总承包项目零的突破。绝缘产品首次出口日本。密切跟踪平顶山GIL示范项目。

  生产履约保障有力。扎实推进精益生产,紧密跟踪产品交货期,加强主排产计划管理,建立供应商全息多维精益评价体系,物资按时成套率同比提高2.17个百分点。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建立应急履约服务中心,准点履约率99%。深化履约风险预警及联合应对,服务电网建设能力慢慢地加强。提前完成青海-河南、驻马店-南阳等特高压和“三区三州”等重点工程供货任务。成功交付青豫直流工程供货设备,创下行业“五个最”。完善客服体系建设,深化“6小时”服务圈,应急抢修服务及时率、一次成功率均达到100%,收到客户感谢信100余封。承建的老挝输变电项目获评老挝“国家优质工程奖”。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圆满完成疫情防控、抗洪抢险、重大政治任务等保电活动28项,彰显企业责任担当。

  基础管理持续夯实。建立“四性”全面预算管理机制,从源头缩减支出,完善配套激励约束机制,提质增效成绩非常显著。成立资产、物资统一管理中心,通过内部调配、出租等方式盘活资产。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首次获得河南省“绿色工厂”称号,入选首批河南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公司连续五年荣获上交所信息公开披露工作“A”类评价。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党建+”系列活动,拓展党建和业务融合的深度。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展评、党建联建联创等特色活动。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组建、改选、换届选举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体推进健全“三不腐”机制。发挥党带群团优势,举办纪念五四运动系列活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拥有天津平高电气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广州平高高压开关维修有限公司、四川平高高压开关维修有限公司、天津平高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平高集团威海高压电器有限公司、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平高天灵开关有限公司、平高集团印度电力有限公司、平高帕拉特(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家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成卫、石丹、庞庆平、吴翊、何平林五人,董事程利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成卫代为表决;董事韩书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石丹代为表决;董事徐光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庞庆平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吕文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何平林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最大限度地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356,921,30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7,993,796.65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七、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835号《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企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以上事项予以认可,并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1年4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赞同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办理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期限1年。其中融资类业务由民生银行以其自有资金或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契约及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有效。

  二十、会议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0,769,790.4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20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89,744,403.12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6,921,3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993,796.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盈利、现金流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程序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企业来提供存款、结算、贷款、保函业务、承销债券、票据承兑等金融服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持有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财务公司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分公司,同时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营业场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才高街与正光北街华能河南大厦八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做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31日,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548.73亿元,净资产413.9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70亿元,净利润48.71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来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承兑及贴现;(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财务公司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

  (2)财务公司在不违反国家电网及其公司融资管理政策的基础上,为企业来提供不高于集团内同类单位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财务公司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企业来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1)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同意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不低于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自签署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并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同业拆入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

  (3)当财务公司监管指标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时或者发生别的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时财务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4)财务公司将依据公司需要,联系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配置网上银行服务系统,以实现安全、便捷的资金结算。

  (5)在执行国家金融法律和法规及金融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意愿或授权,向企业来提供本协议所述的各项金融服务。

  公司2020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日均存款余额为7.89亿元。因发行债券利率优势较为显著,选择发行债券进行融资,2020年度与财务公司未发生综合授信业务。

  根据协议内容,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为: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财务公司为企业来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认为本次拟签订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定价原则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同时根据预付租金做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企业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公司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金额分别增加人民币535万元,提高资产负债率0.01%(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及公司真实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赞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导致公司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金额分别增加人民币535万元,提高资产负债率0.01%(数据未经审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有几率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详细情况如下:

  2020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22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3545万元,2020年上述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81万元。

  2020年度对另外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6万元,转回坏账准备192万元,2020年上述合计转回坏账准备金额86万元。

  2020年度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247万元,转回坏账准备581万元,2020年上述合计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34万元。

  2020年度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质保金)计提坏账准备574万元,转回坏账准备32万元,2020年上述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42万元。

  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存在部分合同售价偏低、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品设计变更等情况,2020年末公司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81万元。

  公司对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计提减值准备。根据评估结果,2020年末公司对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5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总利润人民币1759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真实的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平高天灵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平高”)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2月24日,上海诚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隆投资”)与国网上海电力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诚隆投资向国网上海电力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平高77.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9亿元。2014年1月18日,国网上海电力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国网上海电力向平高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上海平高77.5%的股权。上述股权并购平高集团形成商誉2.57亿元。

  2016年公司支付对价7.70亿元从平高集团收购上海平高77.5%股权。因平高集团与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下股权转让交易。平高集团原商誉按账面值2.57亿元转到公司账下。

  同时,公司按同样的对价标准,支付对价1.24亿元,收购了其他小股东12.5%股权,上述少数股权收购未形成商誉。

  一是随着市场之间的竞争加剧,配网市场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使客户可选择的采购渠道增加,上海平高通过降低产品售价争取市场。二是上海平高基础市场来源多为上海和国家电网集招,对于系统外市场和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不足。三是铜、铝等金属原材料和供应商元器件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四是年底受疫情影响,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延期,高的附加价值产品充气柜合同执行进度延缓。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次评估对形成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将测算结果与对应包含全部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作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根据出具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价值评估咨询报告》(中天和[2021]咨字第10001号)。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3.73亿元。上海平高含商誉资产组直接归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5.22亿元,商誉减值(按100%份额计算)1.49亿元,公司按持股票比例计算商誉减值1.16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真实的情况,公司对上海平高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1.16亿元,并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本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导致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16亿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6亿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因收购上海平高77.5%股权形成的商誉价值期末留存额为1.41亿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真实的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李俊涛、黄来胜、刘伟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定价原则符合市场规则,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我们认线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我们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管理层分析客观、具体,对公司今后的发展规划较为客观具体。

  4、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导致公司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额分别增加人民币535万元,提高资产负债率0.01%(数据未经审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3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

  4、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九、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就公司2020年度依法运作等事项作如下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相应地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0年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完善,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组织架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情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情况发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1日,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成卫、程利民、石丹、庞庆平、韩书谟、徐光辉回避表决,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参加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发生13.62亿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发生87.43亿元,关联出租发生0.42亿元,共计101.47亿元,详见下表:

  2021年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预算总额11.00亿元,关联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算总额90.00亿元,关联出租预算总额0.75亿元,共计101.75亿元。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平高集团100%的股权,国家电网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成立于2003年5月13日,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辛保安,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贰佰玖拾伍亿元,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高集团”),持有公司40.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1996年12月20日,住所:平顶山市南环东路22号。法定代表人:成卫。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玖亿壹仟零叁拾壹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高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金具、仪器仪表等电气产品和器材、充换电设施;电力储能电源系统的集成与销售;节能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对外进出口贸易;电气产品贸易代理;机电加工;机械动力设备研制、安装、调试、改造、维修;生产生活用能源供应(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租赁场地、房屋及设备;太阳能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力工程总承包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职业技能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办理分支机构使用:餐饮,住宿,日用百货,本册制造,烟。

  3.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国家电网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8日,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辛绪武。注册资本:贰佰捌拾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公司向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取得,向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采用公开采购方式,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公开招标及采购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确定。

  2.公司向平高集团及其所属公司购销商品及劳务,按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根据年折旧额,考虑房屋修缮等费用合理确定,出租机器设备根据年折旧额合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吕文栋、吴翊、何平林在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由于行业特点,我国电网企业主要有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为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提供设备和服务,在生产销售活动所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是无法避免的,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本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其所属公司对设备的需求,并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公司与平高集团及所属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附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立信确定具体报酬。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并于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拟续聘请立信予以了事前认可,并为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证券代码:600312 证券简称:平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能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达到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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